今天,一个觉悟的日子.
在完成市场学的作业时,
发觉英文很重要,而我正正缺乏着.
但觉悟的,不是英文的不好,
而是我对中文的执着.
听到她说:"我时常阅读.."
那是多么有自信的答案,
而当时的心情,
却只想回复,"我也热爱阅读";
但,她是地球人,我来自火星,
她是不会明白的.
我享受翻滚在文字游戏里,
我喜欢文章对我的好,
我喜欢,可以文笔流畅的瞬间.
终于知道,用自己的风格对自己的真心剥白,
是一种美.
就好象,用自己的牙刷,刷自己的牙;
而不是用别人的睫毛刷来梳自己的留海.
没错!
正是难上加难的错误!!
这就是我的风格,而我...爱着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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